6月26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通知称,自今年7月1日起,对原产于孟加拉国、印度、老挝、韩国、斯里兰卡的进口货物适用《〈亚洲-太平洋贸易协定〉第二修正案》协定税率。包括农产品、海产品、能源、原材料、纺织服装等众多产品分别获得不同程度的关税税率下调。
纺织方面,染色的较轻质全棉平纹布、色织的纯尼龙布、染色的人纤长丝混纺布等均自10%降至6.5%;毛制针织女式上衣、棉制针织女式上衣等均自16%降至10.4%。
具体降税清单请行业各企业、机构参看《亚洲-太平洋贸易协定》协定税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