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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动态

叠石桥三期市场2016度商铺续租收费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18
来源:清浅

尊敬的承租户:

根据叠石桥市场管委会部署,在维护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市场持续平稳发展的前提下,叠石桥家纺市场三期将启动2016年商铺续租收费工作。南通纺都置业有限公司、工商、国税、地税部门将于2015129日起集中办公,办理所有商铺2016年度租金、税收、物业管理费收取工作,同时在叠石桥微信公众服务平台及现场设立宣传推广点,具体事项公告公告如下:

收费时间、地点

1、收费时间:201512920151224

收费顺序为核心交易区A3F——2F——1F——C,时间节点如下:

A座收费:

129——1210…………3F7、老8区、东半圆;

1211——1212…………3F456区;

1213——1214…………3F123区;

1215——1216…………2F1234区、西半圆、8区;

1217——1218…………2F567区;

1219——1221…………1F1-7区、东半圆、西半圆

C座收费:

1222——1224………………C1-3

2、收费地点:核心交易区二楼南侧服务中心2办公区(电费缴纳处)

二、年租金、税收、物业管理费标准

1、租金收费标准:

详见核心交易区二楼南侧服务中心2办公区公示栏,同时根据十年期租赁合同约定,保证金利息参照银行同期存款利率在本年度应缴纳租金总额中予以抵扣。

2、国地税征收参照2015年度标准:

税收:底楼360//年;

二楼320//年;

三楼300//年。

3、物业管理费标准:

物业管理费:84// (有面积的床位按照120/㎡收取,包含电费在内)。

三、收费时所需材料及注意事项:

1、办理缴费手续时,商铺承租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1张、营业执照、2015年度租金发票原件及保证金收据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费手续;

2、办理税收缴纳手续时,商铺承租人应携带营业执照、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张,并在复印件上注明商铺门牌号码和联系方式。

3、商铺租金、税收、物业管理费的收取全部采用银行卡刷卡形式,不收取现金;

4、委托办理人应提供身份证及商铺承租人委托书,否则不予办理;

5、未在本通告规定时间内前来内办理商铺租金缴纳手续的承租人,南通纺都置业有限公司将按照《商铺租赁合同》有关条款视为承租方违约,每日加收0.5%的违约金,逾期一个月视为自动放弃商铺承租权,南通纺都置业有限公司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收回商铺。

 

    江苏叠石桥市场管理委员会     海门工商局工业园区分局

   海门市国税局第二税务分局     海门市地税局第五税务分局

   南通纺都置业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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