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破解“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问题,扎实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实践,11月21日,三星镇生态环境办公室联合海门生态环境执法二局在镇南公园开展履行劳务代偿义务活动,4家涉及生态环境损害的企业和村居环境监管网格员参加活动。
活动中,执法二局科长瞿小卿向4家涉及环境污染的企业负责人进行了法制教育,她指出“劳务代偿”是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一种方式,通过生态损害赔偿义务人提供一定数量的生态环境公益劳动对生态环境进行替代性修复来弥补其对环境造成的损害,还清“生态欠账”。而村居环保网格作为基层第一道防线,要巡查好责任区域、发现企业存在环境污染及时向上汇报,提高环境污染整治效能。
随后,村居环境监管网格员带领企业劳务代偿人员一同派发环保宣传册,“你好,来逛公园啊,我们是环保服务志愿者,跟你普及下生态环境保护的知识”,看到在公园散步的人群,大家立即上前发放环保宣传册并向其传播“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生活理念,宣传环保法律法规。周边群众见状也纷纷围了上来,主动向志愿者领取宣传手册。此外,企业志愿者们还通过除草、捡拾垃圾等方式进行劳务代偿。
“我是第一次参加劳务代偿活动,以这种特别的形式履行赔偿义务让我更深切体会到保护生态的重要性,知道了超标排放废气对环境造成的严重影响,今后我将更努力把企业环保责任落到实处”,某公司赔偿义务人说道。据悉,该厂因生产活动中未按照规定使用废气治理设施,导致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散逸,但因违法持续时间短、对环境影响较小,通过承担0.5个工作日的劳务代偿来折抵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费用。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落脚点不在于损害赔偿,而在于生态修复。下一步,三星镇生态环境办公室将继续依托镇南公园生态教育示范基地,发挥基层网格化环境监管职责,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逐步实现生态保护惩罚、修复、预防一体化,推动生态修复提质增效、生态环境恢复改善,更好维护生态环境公共利益。